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印发的《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通知》(包教发〔2022〕39号)通知要求,现开展我校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,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推选范围
本次推选范围与我校《关于开展包头医学院第38个教师节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中规定的参评范围相同。
二、推选类别
我校本次可推选的先进个人类别为“优秀教师”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“优秀思政课教师”。
三、推选名额
各相关单位从推选上报学校的“优秀教师”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“优秀思政课教师”人员中,可最多各推荐1名教师。
四、上报程序
按照学校《关于开展包头医学院第38个教师节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中推选上报 “优秀教师”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“优秀思政课教师”程序要求一起上报。
五、材料报送
相关材料按照《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通知》(见各部门负责人OA)通知要求,务必于8月2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,电子版文档发送至李敏OA。
附件:《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通知》
人事处
2022年8月17日